苏州吴江博客ktv: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视同销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13:32:02
我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车辆定位仪器.现在库存商品赠送给我公司所在地的出租车行业.不收取商品费用,也不开发票.但是收取一定的广告费用.因为这种定位仪器可以后配广告屏.请问,这批没有收入的定位仪器是否为视同销售行为.该如何做帐,如果缴税.广告费用开发票.如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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