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调查报告的作文:怎样认识新时期下党的宗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0 10:55:49

新时期党的宗旨的新特征
  “为人民服务”,随着历史发展的进程,其内涵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历史发展到了今天,赋予“为人民服务”什么样的新特征?党员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新形象?我在实际工作中感到,新时期党的宗旨具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

  1、具有大力发展经济的新特征。发展才是硬道理。大力发展经济是时代的呼唤,是时代的主旋律,是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崇高使命。应当说我们现在所进行的一切工作,都是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发展而展开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完全融入整个经营活动之中,这是改革开放15年来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为人民服务”的内涵,体现在经济工作、经营行为和经营目标上,这是与过去相比一个十分重要的变化。发展不是单纯的经济行为,它也是一种政治行为,所以要为发展注入一种政治上的启动力。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际上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中心。从这个意义上讲,各级领导干部在搞活企业、发展经济中进行的一系列工作,也是一种奉献行为。如果军人不能持枪保边疆,科技工作者不能进入科技新领域,农民不能多打粮,企业不能多创效益,还能说是为人民服务吗?显然不能。那么,现阶段用什么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评判标准或尺度呢?我想既然发展是硬道理,就应该把邓小平同志的“是否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三个有利于”,作为评判为人民服务的标准或尺度。这是因为,“三个有利于”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因此,新时期为人民服务最显著的特征是大力发展经济,领导干部要把推进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上升到为人民服务的高度去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2、具有引导职工致富的新特征。立市场潮头,举富民旗帜,这是为人民服务的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新形势下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特征之一。共产党员带领人民打天下,带领人民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什么?用一句最普通的话说,就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让人民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这就是我们党的人民利益标准。在邓小平同志的“富民论”里,我们可以悟出这样一个道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服务,就是为人民造福,为职工造福。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职工想富、盼富、要富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职工要求在企业发展的前提下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顺应这种心态,近几年,我们建工局党委抓“双靠双发双富”活动,行政把职工人均收入作为对经营者考核的重要指标,工会抓“创小康班组,建富裕职工之家”活动,团委抓“致富杯竞赛”活动,把为人民服务具体落实到为职工造福这个人人都受益的具体工作之中,形成服务与造福的有机整体,使为人民服务的目标更明确、内容更具体,真正落到了实处。

  3、具有尊重主人翁地位的新特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的领导体制、资本结构、经营格局、运行机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经营者的地位越来越强化的情况下,职工还是不是企业的主人了,这是新时期坚持党的宗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感到,企业的领导体制无论怎么改,经营方式怎样变,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决不会变。因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同步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搞好企业、发展经济,绝不是要弱化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我们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这是特色之一。职工失去了在企业的主人翁地位,企业也就丧失了社会主义性质。既然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不能变,那么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的权利就不能丢。不仅要在政治上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而且要在经济利益上尊重职工的权益。要坚持改革使职工总体受益的原则,正确处理和调整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尊重主人翁地位落到实处。

  4、具有体现干部人格力量的新特征。坚持党的宗旨,还体现在干部对自身的高标准、严要求上。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正值起始阶段,市场固有的弱点和消极方面比较突出,加上改革不配套、政策不规范、法制不健全,出现了权钱交易、唯利是图、损公肥私等腐败现象。为人民服务与为政不廉是两个格格不入的对立面,腐败现象是对党的宗旨的袤渎。不解决党员干部腐败问题,不解决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就谈不上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是党员干部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础。

  坚持党的宗旨,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第一道工序是管好自己。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从这第一道工序做起。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没有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为人民服务就只能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新时期如何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取向。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党的宗旨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受到了严重挑战。例如市场经济要求等价交换,而党的宗旨要求无私奉献;市场经济要求相互竞争,而党的宗旨要求先人后己;市场经济要求按劳取酬,党的宗旨则要求不计报酬等。这些要求和作用上的双重性,使党员的思想产生了矛盾和困惑,一直趋于稳定,从未遭受过怀疑的党的宗旨被打上了问号。于是,有的党员把为人民服务看作是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主张摒弃;也有的党员把为人民服务视为自己发财致富的绊脚石踢在一旁,从行动上背离党的宗旨;更多的党员则处在两难境地,既想按市场规律办事,又想履行党的宗旨,然而对如何在实践中将二者统一起来,思想上总感到“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在行动上更是无所适从。因此,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党的宗旨,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走出认识误区。当社会处于新旧体制交替转换时期,人们的思想复杂多样是自然的,一些党员对党的宗旨有动摇、彷徨、甚至丢弃也不奇怪。但也正因如此,才更需要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加以正确引导。为此,党的宗旨教育一定要扣紧广大党员干部中的思想问题及现实矛盾,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予以及时的说明和解释。对于重大原则性的问题,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正确的要肯定和宣扬,错误的要批驳和抵制,决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这里尤其要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以下问题:(1)党的宗旨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党的性质不变,党的宗旨就不会改变,这一点并不受时代发展与党的任务变化的影响。(2)党的宗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在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党员坚持党的宗旨最现实、最具体的内容。(3)坚持党的宗旨是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只有从思想上明确认识,消除困惑,党员才能在市场经济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大胆实践,更好地坚持党的宗旨。

  第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努力把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行为同党员对个人利益的合理追求结合起来。市场经济原则与党的宗旨要求的矛盾,说到底,就是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矛盾。如果说这种矛盾在计划经济中尚不明显,那么在以个人利益为驱动力的市场经济中则表现得十分清楚,如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党员实践党的宗旨,同时也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解决这一问题,不能用计划经济的老观念作指导,一味地强调牺牲个人利益,而应从现实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党员既有高于市场经济一般要求的一面,也有适应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面,努力寻求并实现发展市场经济与实践党的宗旨的统一,而不是简单地将二者对立。为此要做到:(1)坚持并保证党员在关键时刻勇于舍弃个人利益,保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当党员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当不放弃个人利益便不能维护党和人民利益时,党员必须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这是党员区别于一般群众的根本所在,是党的宗旨的本质要求。(2)尊重并保护党员的个人利益。在和平建设年代,关键时刻毕竟不是经常出现的,因此,日常情况下,党员在党章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追求个人利益是正当的,无可指责的,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组织要关心党员的个人利益,在工作和生活安排等方面,都应尊重党员合理的个人利益要求,尽量把党和人民的利益同党员的个人利益有机统一起来,避免产生矛盾。(3)鼓励并要求党员在合理实现个人利益过程中实践党的宗旨。从表面上看,追求个人利益与实践党的宗旨似乎是对立的,实际上,二者之间并不矛盾。市场经济要求个人利益的实现必须以满足大众需要、被社会认可接受为首要前提,它通过发挥每个细胞的活力、每个人的劳动创造,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党员凭借合法劳动和公平竞争争取个人和团体利益的过程,也就是为社会创造和积累财富的过程,也就是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过程,从而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在这里,为人民服务已不仅仅体现在牺牲式的奉献,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创造式的贡献;党员追求个人利益也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它同社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各级党组织应鼓励党员投身到市场经济中,在发挥个人聪明才智,做好本职工作,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为国家多做贡献。

  第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行为。要求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完全建立在思想教育和自我道德约束上,还要从监督管理方面加以约束。首先要建立健全经济法规和党内活动法规。市场经济可以促进个人利益的发展并推进整个社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容易使人走向个人主义。因此,必须下功夫建立健全党内及国家的各项法规,使党员在面向市场搞活经济时,明晓哪些事可以做、应该做,哪些事不能做、不该做,怎样做才是合法合理,从而保证自己的行为始终有益于人民。其次,要加强党内外监督,建立起完备的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党内监督、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新闻舆论界的监督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为此,必须切实赋予人民群众以实际的监督权力。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约束在为人民服务的轨道上。

  第四,要以客观实效作为评价党员为人民服务好坏的唯一标准。市场经济是注重效益的经济,以取得效益为最终目的。这在客观上决定了判断党员是否为人民服务,不仅要看主观觉悟、态度,更要看实际效果。只说不做,或虽做效果不佳,都不能说实现了党的宗旨。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以主观觉悟代替工作业绩,以良好愿望掩盖工作过失。各级党组织不仅要重视党的宗旨,还要把党的宗旨同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奋斗目标和行为要求紧密联系起来,使为人民服务具有具体的内容和衡量评价的依据。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愿望,还必须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真实本领,掌握和精通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一切专业技能,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最佳成绩。唯有如此,为人民服务才不会流于形式,党员、干部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才有力量影响和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第五,转变服务方式,深化改革,提高人民群众自我服务的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的,不是替民做主,为民请命,而是最终提高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实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目标。大包大揽式的服务是集权体制的产物,它不适应于市场经济,也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精细的分工愈加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密切配合,离不开人与人的相互服务。按照这一趋势,为人民服务已不单单是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事情了,它也是全体人民大众的事情。每个社会成员都承担着双重角色,既是为人民服务的主体,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客体。这种服务体现了现代社会所形成的高度发达的社会化服务,也体现了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相互间的实际平等,使人们在服务他人的同时,也获得了他人的良好服务。这显然是大包大揽所不能达到的。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当顺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转变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的力量,实现社会化的服务。当然,这需要党和政府做许多工作:一是要转变旧的服务观念,树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平等的、社会化的服务意识;二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社会分工,形成新的服务机制,使人人有均等的服务机会,相应的服务权力,从而保证服务的效率;三是要加强国民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服务的能力,从而提高整个社会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