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对世界的影响:有一个关于法律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7 14:26:48
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人,他拾到了3000元钱,一些名片,和一张身份证.他把这3000元钱买了一个MP3,失主找到这个人时,他只把名片和身份证还给了失主,而不还那个用失主3000元钱买的MP3.失主把他告上了法庭.请问这个拾到东西的人犯了法律那一章和哪一条????

民法通则第79条第二款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拾得者不归还属不当得利,可以提起诉讼.

上海市的规定要2万元以上才达到数额较大起算点.所以没有构成侵占罪.

属于不当得利.违反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如果数额在大,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侵占罪了.

属于不当得利,法院会判他返还对方的。

他有病啊?3000元买一MP3?那么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