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杜尔三个长老开启:继承权和房屋产权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9 14:46:11
我父亲是军队退休干部,用他的公积金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因为当时房子到手时父亲已去世,所以房产证写得我母亲的名字,现在我和哥哥、母亲三人住,现在母亲要和另一个人结婚,打算卖房搬出去,请问我们有权阻止母亲卖房或者均分卖房款吗,因为我知道当初我父亲去世时我们是有权力均分他的遗产的,现在房产证写我母亲一人姓名,是不是所有房款我们都没有继承权了。
怎么去证明房子是共有产权呢,依据什么法律条款呢,难道真要对薄公堂吗,哭~~~。。。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
一般来说你爸爸去世后,房子本来属于你妈和你爸的共有财产,所以首先你妈妈要分得房子的一半.然后你和你哥,你妈都是同一级别的继承人,所以你们三人再来平分房子的另一半.
因为房子是不能分割的不动产,所以你妈你哥和你就成为这个房子的共有人.因此按照共有原则,共有人要处理共有财产时,必须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并且就算你妈要卖,你和你哥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所以你妈没有权利擅自处理这处房产的权利.

不是这样的,只要证明你们拥有房子的共有产权,那么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不是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