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若远照明电器:工作满5年和10年的,给无故解雇,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8:34:33
工作满5年和10年,给公司无故解雇,但无书面合同,请问按照法规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请把相应的法规给予提供上来。
谢谢。。。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那么工作5年的,可以要求支付10个月的赔偿金,工作10年的可以要求支付2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255

因此,即使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你一样有权利得到你的补偿金,在劳动仲裁中你要向仲裁委员会出具在该公司工作的相应证据,比如工资卡,工作文件或每日的出勤卡等等。

2、对于你应该获得的补偿,根据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http://www.dzjob.net/new/2006-3-22/200632295838.htm
A,若你没有提前被一个月告知被辞退,公司应该赔付你一个月的薪水。这个薪水以你在公司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B,对于工作超过一年的,补偿金计算以每一年折合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因此你的5年就是5个月的工资,10年就是10个月的工资,余下超过6个月的工作时间以一年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作时间是5年零7个月,那么就要按六年计算补偿你6个月的工资。

当然以上是劳动法给予员工的基本保护,若公司已经有相关的政策超过这个补偿数字,当然按公司的来,但是如果公司的补偿政策低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则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记住,中国的劳动法与其他国家主要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而不是保护劳资双方的法律。

提醒你注意,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一定不要超过这个时间,否则就不会受理了。

谢谢,祝你顺利。

离职补偿金=(N+2)×S或=(N+1)×S,其中N代表员工的服务年限,S代表基本工资,单位不同,有些N+1有些N+2

也就是说,你离开公司,应该能一次性拿到6-7个月和11-12个月的薪水!

具体法规,请你拨打12333咨询!

但是你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好象补偿的问题没办法解决!这个你必须向法律专家咨询!

法规规定。签定了合同,在合同期未满的时候,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是需要付出补偿金的,但是没有合同,这就很难了!

那要看你和公司签的什么合同了,如果没有什么合同,你是得不到什么的,人家随便说个理由你都是没有办法的,再找别的工作吧,这样的公司不呆也罢,祝你好运!!!!!!!!!!

最好最直接的办法是去律师事务所咨询 既准确又可靠

网上的不如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