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车摇号申请表:伤害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6:19:53
我母亲今年在挖笋,被附近一人说挖了他的笋(事实不是他的),不该挖,然后骂骂咧咧的,我父亲看不过,就拦住他,叫他一起看看挖了哪里!!然后他不去,就到我菜地了乱挖,我妈推了他一下,他被石头绊倒,然后立刻对我妈胃部打了一拳,并且我妈倒了,然后被然拉住!

我妈去医院检查,查不到内伤,但感觉胃部难受,就在镇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镇医院开具休息证明!
现在镇里调解时,计算医疗费和误工费计四千多,伤人者说我妈的是老毛病,不是他打坏的,不赔偿,民警把病历带到公安局请教后说,休息证明需要县医院开具才有效,并且有些药不可赔偿,按他这么说大概只能赔偿一千多点,我该怎么办?谢谢

主要的、首要的问题是事故责任认定,也就是说必须确认你母亲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由公安认定,至于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只要前提存在,是有相关的法定标准和界限的,一切依法行事。

关于民事赔偿问题,最高法院有一个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建议你好好阅读,或者请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