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籍陕西韩城县选段:担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0:11:06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一,比如别人欠我钱 要欠多少才可以告他(比如1W以上还是多少以上)
答:法律规定无论多少都可以告,但诉讼费的规定是50元,嘿嘿,50元下告也不划算啊~~而且我想楼主肯定是要一万以上的钱吧?!!!
二要欠多久才能告
答:分情况,比如你们的写了借条,并且也规定还钱的时间了的,那么是时间到期了,他还不还你就可以告他了,另外,如果没有说时间,但是你有一定证据说明他不还,或者某些表象表明了他不还,你就可以告他,对了,楼主在这里要注意哦,如果欠钱没有说时间,而且没有还钱的表示,过了2年就过了诉讼时效了,虽然你也可以告他,但是~~~却只能以其他理由了,很麻烦。

三,怎么样才能让法院要他强行还钱(比如限他3个月还清 限他一个月还多少)
如果他没还要怎么样才能要求法院拍买他的财产来还我的钱
答:如果你有借条的话,他也承认的话,你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是最简单的程序,不过也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根据《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面几个条件,我在这里用通俗易懂的言语来说下就是:1,你找对方要的东西必须是金钱,和有价证券 2,请求要回来的必须是到期而且要是数额确定的钱(申请人必须写明白请求的事实和证据)3,申请支付令只能是他对你有支付义务,而你没有任何给他的义务4,支付令必须能送达对方那里,也就是说你要提供明确的地址而且能找到他本人。
如果你觉得你的条件不符合上面申请支付令的,那你就要去法院起诉了,就算你打赢官司了,你也不能直接跑到他家去抢钱或者拿东西,他拒绝执行,也就是还是不肯还钱,你就可以拿着你的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至于怎么执行,比如拍卖他的财产什么的,都是法院的事情了,你只管最后拿钱了~~~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此种约定在法律上叫做“流质契约”。法律之所以禁止此种约定,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抵押人,防止抵押人因一时的急迫,而以高价的抵押物来担保价额较低的债权,并且被迫接受以抵押物冲抵价额较低的债权的不利后果。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这在国外法上叫“流质契约”。
我国合同法采用此条是来在于保护抵押人,防止抵押人因一时的急迫,而以高价的抵押物来担保价额较低的债权,并且被迫接受以抵押物冲抵价额较低的债权的不利后果。
不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