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属金:担保法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7 03:07:08
1999年10月20日,李某向纪某借人民币1万元整,双方约定年底还款,黄某作保证人,与债权人纪某签订了保证合同。1999年12月下旬,纪某找李某说:“年底快到了,你把那钱还我吧。”李某说:“当初说的年底是指阴历年底,现在离阴历年底还差两个月呢。”纪某听了此言很是生气,但也只能怪自己当初考虑问题欠周到,于是说:“现在都是按公历纪年,年定当然就是阳历年底了,怎么能是阴历年底呢?不过也罢,你既然还不了钱,我就再宽限你两个月到阴历年底。如果你再还不了钱,我就向黄某要。”当时保证人黄某也在场,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债务人李某也在借据上作了更正。过了春节,李某仍然无力还钱。纪某便找保证人黄某要钱,黄某不同意承担责任。纪某无奈,起诉到了法院。问:
(1)本案中纪某和李某就还款期限做了变动,并达成了协议。这一行为只是对合同内容的进一步明确,还是对合同的变更。
(2)上述双方对还款期限作了变动,而保证人黄某未表示异议,应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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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下面的案例和相关法律,你就会找到答案:

http://www.findlaw.cn/findlaw/anli/21.htm

1、是对合同内容的进一步明确;
2、黄某未表示异议,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纪某和李某就还款期限做了变动,并达成了协议,由于并没有重新更改还款期限,致使就“年底”这一概念得明确,并不算师对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合同内容的进一步明确。
上述双方对还款期限作了变动,但由于不是对合同的变更,而保证人黄某未表示异议,因而他是应当继续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