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瘦骨嶙峋造句:什么是IEP?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20:31:39

个别化教育计划,指运用专业团队合作方式,针对身心障碍学生的个别特性所拟定的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计划。
IEP,individual education program,源起于美国94-142公法,其确定了特殊教育的六大原则:免费且合适的公立教育、合适的评量、个别化教育计划、最少限制环境、父母参与、法律保障。列在IEP中的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均为免费。随着IDEA、NCLB Act的出台,IEP的具体规定一直有在变化。学生在接受鉴定取得资格后,就应为其拟定IEP,之后再依据IEP所列内容决定安置的场所。IEP不仅决定学生可以接受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也决定学生可以在哪里接受这些服务。
在台湾,从1997年的《特殊教育法》开始,到2009年的修订,《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2012)》等,每一阶段的法令都会相应的修订IEP的相关内容。特殊教育服务要先决定哪些人需要、符合资格,再决定这些人在哪里接受特殊教育服务;在决定要给予什么样的服务、如何提供服务以及服务成效的评量。IEP是确定了特殊学生安置形式后,再进行的动作。
参与订定个别化教育计划之人员:
学校行政人员、特殊教育及相关教师、学生家长、相关专业人员等,并得邀请学生参与,必要时学生家长得邀请校外相关专业人员陪同。
IEP的内容包括以下五项:
1、学生能力现况、家庭状况及需求评估;
2、学生所需特殊教育、相关服务及支持策略;
3、学年与学期目标、达成学期教育目标之评量方式、日期及标准;
4、具情绪行为问题学生所需之行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5、学生之转衔辅导及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