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园掌上教务不能登录:关于赔偿的问题,请帮我出个主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5:58:22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三月份,一个朋友买了一处房子,然后我跟他要了个电话,联系上一个姓康的女士,表示也想买一套。然后她说还有一套,让我过去交钱,因为朋友有亲戚在那附近住,而且他们也买了,户型我看过,没问题,所以第二天取了即将到五年整期四万元存款直接过去交了。因为房子都卖完了,所以我买的是开始买了现在又打算卖了的一套。她当时表示,房价比我朋友买的高些,总合算下来,原购房者挣出2万。交钱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我没签正式购买合同,我手里拿到的是原购买者的合同以及康女士给我证明。证明房子已经被我购买。正式合同待第二笔款交付时签。
前两天姓康的女士打电话给我,因为她当时收钱后并未给原购房者,而是私自挪用它处了。原购房者知道情况后表示房子不卖了。所以这房子我不能买了,但她表示可以尽力帮我再找一套,但不能确定价钱以及时间。
现在我觉得很烦。这房子明年春天可以入住,而我计划在明年春天结婚用它。当初交第一笔钱的时候,把定期五年即将到期的四万存款取出来。而这三个月,我一直在为筹措第二笔款想办法,觉得很累,现在忽然她跟我说出现了状况,我买不到了。

现在我有些乱,不知道要怎么办好了。几种方案,我拿不定主意,大家帮我想一下。

一、让他继续帮着找房子,可是如果价钱贵了,或者明年春天入住不了怎么办?

二、拿回钱来,房子不要了。问题是我不知道如何算,应该跟他要多少?四万整的话我肯定算赔,前五年以及这三个月的利息怎么算,然后我这三个月来为这事忙里忙外,操心操肺的着急又怎么算?因为去朋友那里借钱请假,路费,电话费等等如何算。这样的话,我现在跟她要多少钱大致上可以算做不亏?

帮我出个主意吧。谢谢了。。。

没有实务经验,但也讲下自己的看法.

房屋买卖应该订立书面合同,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那样的话,只能是返还原物及孳息,所以应该只能返还4万快及3个月的利息;.不过对方有无缔约上过失,真的不好讲,你没有更具体说当时为何没签定书面购房合同.

没有实务经验,但也讲下自己的看法.

房屋买卖应该订立书面合同,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那样的话,只能是返还原物及孳息,所以应该只能返还4万快及3个月的利息;.不过对方有无缔约上过失,真的不好讲,你没有更具体说当时为何没签定书面购房合同.

没有实务经验,但也讲下自己的看法.

房屋买卖应该订立书面合同,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那样的话,只能是返还原物及孳息,所以应该只能返还4万快及3个月的利息;.不过对方有无缔约上过失,真的不好讲,你没有更具体说当时为何没签定书面购房合同.

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最好还是退钱,并赔偿损失。

没有实务经验,但也讲下自己的看法.

房屋买卖应该订立书面合同,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那样的话,只能是返还原物及孳息,所以应该只能返还4万快及3个月的利息;.不过对方有无缔约上过失,真的不好讲,你没有更具体说当时为何没签定书面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