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英文怎么读声音:有一道大学法律教程案例分析题求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3:38:45
甲和女友乙去参观名贵花卉的展览,没有看见门口的“名贵花卉,请勿摘折”的标识。乙叫甲为她摘取一朵。甲摘后导致花卉的损毁,在他转身时不小心把丙的眼镜碰落打碎。花归丁所有,价值2000元,眼镜价值500元。问,花由谁赔,眼镜由谁赔,为什么?
求详细解答,务必讲清楚缘由。
可以别人说眼镜乙也是有责任要赔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
能不能说得更加详细一点

(1)花和眼睛均由甲来赔。甲没有看到门口的标示,他也应该意识到自己摘花的行为必然会对花造成一定的损毁,而且是出于自己自愿的行为,所以甲应当赔偿!眼镜是由于甲的过失而碰落打碎,存在过失责任!眼睛应该由甲赔偿!
(2)此案涉及到乙,但乙没有赔偿责任!因为甲是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的主见,应该有意识知道折花是错误行为!
(3)涉及标识问题,举办者应该有义务在显眼处设置标识。举办者设置在门口,尽到义务,不存在赔偿责任!
(4)眼镜问题跟乙不存在直接联系,眼镜的跌碎跟乙要求甲折花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眼镜由甲赔偿,乙不负任何责任!

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复杂的关系啊,都是甲的过错啊,应当由甲负责损害赔偿;
不知道楼主想说什么,是不是想问有没有乙的责任啊,本案并不涉及到乙的问题,甲完全是自愿的行为并没有威胁或胁迫的问题,所以他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而承担责任。

(1)花当然由甲来陪。即使甲没有看到门口的标示,他也应该意识到自己摘花的行为必然会对花造成一定的损毁,而且是出于自己自愿的行为,所以甲应当赔偿。
(2)眼睛也应当由甲来赔,丙的眼镜遭打碎是由于甲的行为而造成的,甲要承担责任。
我觉得本案中并没有涉及到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