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神话之喀:给一个人牙打掉了,算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1:36:34
买东西过程中,对方(卖主)辱骂我母亲,然后先动手打我母亲.我就打了他,门牙打掉一颗,其他地方没大伤.
但是完事后我跑了.我妈却在那里,派所来了后把我妈带走了,然后对方验伤,我妈妈却被拘留5天!
请问派所是否有职权拘留我妈妈.
还有的是我的算是轻伤害吗(我看90年的规定说是打掉2颗牙才算),而且这样的起因一般会重罚吗?
下面就是一些"关系"的事了:
被打那人好象认识那派所的人,那人原来是就要正常处理,后来开口要1万(我沈阳的)
请问,正常我应该负什么责任,还有我如果也找关系的话是不是能轻些.赔偿大概在多少能解决

如果是轻伤要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够不轻伤的话,只能是轻微伤,轻微伤只能是拘留10日以下,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关于经济赔偿的事可以调解,看你的经济条件了,如果你不认拿10000元,那么你只能是认罪伏法,接受拘留和罚款了,对方的医疗费用最后由法院判决。但用不了10000的。你自己权衡一下其中的轻重。

以什么理由拘的你妈妈?你妈一定是动手了,或骂街了?

对方骂并打你妈时可有证人证明,如有,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罚对方呀,对方有过错在先的,可以拘留置或罚款。

轻微伤 但是你妈妈不应该是被告,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