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犬都有什么品种:会计人员请回答——关于包税的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8:49:42
某卷染厂为完成地方政府的包税任务,平时在购进原料的时候,将应抵扣的增值税额挂账处理,做分录: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进项税额抵扣
贷:银行存款

当年,某一品牌卷烟因提价而是消费税税率提高,再加上复合计税,若按税法规定计算企业就会出现亏损,所以,经企业领导研究决定,将当年销售收入改小,即少算应缴消费税,会计人员遵从领导意见,在进行消费税会计处理是,不计消费税5万元,企业当年不但不亏损,还盈利很多,在第二年,财政部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问题,除补缴税款和罚款外,还对领导,会计人员给予撤职处分,企业不少人认为冤枉,他们认为包税使他们对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敢抵扣,为了平衡,不得不故意少计消费税

案例分析:
1,该卷烟厂冤不冤?为什么?
2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应该怎么办?

请从专业的角度帮我回答一下,明天的考试题!重谢!

1、该卷烟厂不冤。他们应该严格按照税法来执行,他们为了迎合地方政府的意图,少列收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偷税。因为地方政府的规定不能代替税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已经很明确了: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也就是说卷烟厂为了完成地方政府的包税任务,未按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违反了税法。从这一行为来看,卷烟厂“经企业领导研究决定,将当年销售收入改小,即少算应缴消费税”本身就带有依照地方政府擅自减税的性质!企业的领导和会计受到了相关的处分,但地方政府包括其领导和工作人员肯定没有任何损失。所以在包税这方面,应该相信税法,而不能相信地方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地方政府是最不可信的。
  2、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应该由于自我保护的意识,严格按照会计法、税法的规定来做账务处理,发生类似的情况应该向有关的税务部门咨询。至于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后,即使按照地方政府的包税任务交纳税款,剩余的就放在“应交税金”科目上,从税法角度上来说仅仅是欠税,而不是偷税。欠税对于会计人员来说,是不能追究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