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美科g941和赛睿v2:非法传销是怎样谋取暴戾的?它的途径和方式又是怎么样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05:50:12

非法传销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完美反例
那些人没有本事,最后只好骗亲人,朋友。。。。

传销又名多层式推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传销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或者以被方发展对象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为条件取得会员资格的一种活动。

传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经常都被人把它与「层压式推销」(俗称「老鼠会」)混淆,因此在中国成为了翻版或层压式推销对应的中文辞汇;境外最有名的案例为庞兹骗局。

传销最早产生於战后的美国,於1980年代传入中国大陆,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被正式定为非法。随著大陆官方於1998年对传销业的有效疏导,部分企业实现成功转型;未实现成功转型的传销企业及部分「老鼠会」头目,仍在各地转入地下运作。诸多在1990年代注册冠以传销的公司现在转向直销形式,很多打著直销旗号实施层压式推销式营销的属於被打击的对象,多被媒体或官方冠以「非法传销」之名。

而层压式推销是一种不能持久的商业运作模式,参与者通过介绍其他人加入可以赚取佣金,而这些佣金正来自新会员的入会费,如此类推,一层压一层。公司通常没有提供任何产品或服务。在台湾,这样的公司又被称为「老鼠会」。这种推销手法至少有100年的历史。其他类似的手法有多层式推销(又称传销)(multi-level marketing)和matrix scheme,但层压式推销很多时是不合法的。

大部分层压式推销试图混淆视听,把骗局包装得复杂和似是而非。参与者付入会费后,要介绍其他人入会才有收入,上层的参与者可以分享下层参与者的入会费,一层压一层,如金字塔一样;金钱向上缴集,发起人是最终得益者。最受害的是最低层的参与者,因为他们未能够介绍其他人入会,只有付出没有回报。为了欺骗参与者,层压式推销通常牵涉假个案和假证据。

层压式推销术在不少地区属刑事罪行,但有很多地区都以「不干预商业运作」为由而不立法监管。只有少数地区(如:台湾)透过《公平竞争法》或类似法规来监管,使民众得以分辨合法的传销活动。

● 历史

层压式推销有很多不同版本,最早的模式是以信件行骗。信件写上有5至10个地址的列表,收信人把表上第一个地址删去,在表末加上自己和其他人的地址,成为新的列表,写在新的信上,然后把此信连同指定的小额金钱寄去刚被删的地址。寄信人希望程序一直重复,终有一天自己的地址成为列表上首个地址,接收累积的金钱。

层压式推销的成功视乎会员数目能否以指数级增长,所以层压式推销的英文是"pyramid"(金字塔),代表每向下一层会员人数就递增。当会员人数越来越多,支持计划运作的会员数目将会是天文数字,这令层压式推销注定不能持久,绝大部分参与者都要赔钱。

大规模的层压式推销曾於前苏联共和国发生。苏联解体后不久,当地的人对股票市场不熟悉,被误导以为可以轻易获得10倍以上利润。最恶名昭彰的是俄罗斯的MMM骗局和阿尔巴尼亚的层压式推销骗案。

● 法例禁止

很多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层压式推销,但仍禁之不绝。纯粹牵涉金钱的层压式推销已差不多绝迹,很多层压式推销都以售买货品作掩饰,却以招揽会员为实。

● 特徵

层压式推销提供的产品本身几乎毫无价值,或者是以高出市价的价钱出售。这些「产品」包括教授参与者如何招揽新会员的小册子、录音带等,价钱可能高达数百至数千美元。网际网路上的宣传文本, 常以「如何在网路上赚100万元?」做招徕。其他的例子包括,把产品以远高於市价的价钱出售。结果是只有参与推销的人才会购买,而唯一可以赚取金钱的途径是介绍更多的新人,因为部份新人入会费是旧人的佣金。

层压式推销的特徵:

- 硬销手法

- 保证可得可观收入

- 没有产品,或产品以远高於市价出售

- 收入纯粹来自介绍别人入会的佣金,而不是靠售卖产品予非会员

- 通常只有最早期加入的人才能赚钱

- 强调层压式推销是合法的

与层压式推销不同,传销的参与者通过售卖公司的货品或服务予非会员而取得佣金,而介绍新会员入会则不是主要收入。但层压式推销可以用货品和服务做幌子,最重要视乎公司的资金主要来自新会员还是售出的货物。

细节我很清楚,但是我怀疑你提问的动机,所以决定不告诉你.

可以告诉你但希望你不要误入歧途!其实就是骗亲戚和朋友加入这个组织。传销其实就是传人。去一个人后再叫上亲戚朋友让他们再交钱,从而你在其中吃回扣!

上面吃下面,就是一个传一个,永无休止,有歌有证“对你传、传、传不完,我要传到你倾家又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