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巴黎宝贝里的歌曲:请教有关辞职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6:25:49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北京地区被一家政府部门聘用,不解决户口和档案等任何关系,事先人事部门口头告诉我们聘用期一年,目前我来单位上班已经一个月了,单位还没有与我签订任何书面约定,我现在不想在这里工作了,请问我是否可以马上走人?有没有要承担的责任?急等回复,谢谢
没有签定任何书面协议,连临时用工合同也没有。他们不是不给我签,可能这段时间单位事情多,而且新聘用的人是陆陆续续来上班的,他们可能想过一段时间再统一签(政府部门只要你不范什么大错误,他们一般不会辞退人的)。主要还是我自己不想在这里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辞职,不须承担法律责任。

至少应该有临时用工合同吧,我们公司的员工试用期都要签定临时用工合同的,你可以找人事部问问看,如果他们不给签,你又不愿意呆下去的话,可以考虑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的嘛

既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你随时可以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