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请进:以牙还牙,有法可依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5 03:13:49
买房子是需要决心和多走多看的,在详细了解了房子后,我们卖了旧房,每月拿出一个人工资还贷,买了现在的房子,顶楼带阁楼,房子未交,但期待中的欣喜不言而喻,而且阁楼上多出了下面公共楼梯上的一间,不大不小,作为储藏室再好不过了,这也是售楼小姐特意介绍的亮点,也是作为顶楼带阁楼没有地下室的理由。
然而,问题就在这里,房子我没完工,我就经常去看,眼看要交房的时候,这间房被改成了整幢楼用来上楼顶维修太阳能的公用间(免费装太阳能是开发商临时决定的,签合同之后,买房时并不知要按太阳能),这间房地板上被开了个方洞,门被堵上了,找开发商理论,回答是每幢楼总要有上屋顶的通道,阁楼是赠送的,没有产权,没有理由要求赔偿或者别的什么。这时才想起购房合同,一看,的确,购房合同上对阁楼没有任何内容,但买房的时候售楼小姐现场介绍,且这幢楼其余的和我们完全一样的房子都没变动,,,本来满意的心情,,,,这算什么事呀?
现在,我准备在拿到房后把自己堵门的墙打开,然后把洞堵上,

以牙还牙,没有法律依据.建议你收集证据,提前诉讼.因为你(把自己堵门的墙打开,然后把洞堵上)这种做法可能解决不了问题.还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有本事也可以用法律之外的办法,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是从社会宏观角度,还是尽量依法办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