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胡杨林穿什么:一个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00:57:29
是这样,我一个朋友现在被厂方炒掉,但他只按每月700元本地最低标准赔偿一个月,(因他做了一年)。他是技术工,进厂时谈好的工资是2500元,可合同上未写出月薪多少,我们也都没写具体工资,然后拿工资条去告他,可厂方说,2500元是我多给你的,现在只能按当地最低标准给你。这种情况能告赢吗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应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计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有工资条,劳动仲裁委会依法支持你的请求的。

能告赢,去劳动仲裁部门告公司,记得拿着以前的工资条。

能胜诉。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具体工资,那么,就按照实际执行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