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堂山口式钢铁侠mk5:离异后房屋的交接咋这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0 08:51:51
夫妻于2004年8月离异,婚姻中男方单位集资建房,仅动用男方的公积金贷款,该房屋(126平米)为抵押,该房于2006年4月才办理好两证,但两证都是男方名字,根据协议,房屋为女方所有,在2006年8月的更名中,才知道有抵押的房屋不能办理这样的业务。现不知道怎样才能将房屋更名。
想法:女方现没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剩余的贷款,想通过转按揭的形式(并使用个人公积金)偿还,可用女方父母的房屋做抵押,但这样就要将126平米的房屋于男方签订购房合同,那样是不是就不能按离异房更名(离异房更名只需交纳每平米2.5元的手续费)?这样的话,将要花费多少才能更名?
是否还有别的方法办更名,渴望答复!
对了,房屋是武汉的哦,不知道各地政策是否一样,谢谢了!

如果用转按揭方式实现还贷,必须考虑以下问题:
1.与男方签订购房合同,转让产权时男方(卖方)要缴纳房价 5.5%的营业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谁来承担这笔巨大费用?
2.把法院判决的房产归属至于何地?
3.转让时买放要缴纳契时(房价的1.5%)和印花税(0.05%),而且产权属于女方父母亲,可能会引发产权问题上不必要的麻烦.
建议改变思路,重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