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豫访问金星:请问这样合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2:42:06
我想问一下工商部门所谓的执法,能冲进别人的生活小区见椅子就拿,一句话都不问,向土匪似的,什么都不问不讲究穿着制服走进小区拿东西!我想问各位这合法吗?他们就连一位老人家正在坐的椅子都恶言相向的不许老人把椅子拿走,这又合乎情理吗?难道所谓的执法就是如此霸道吗?
而且还影响了小区住户的正常生活,唉!执法啊!

是否合法要看一下几方面:1、执法人员是否穿着制服是否出示工作证件2、是否在执法时间实施以上行为3、所管的事情是否在其职权范围以内4、是否告知行政相对人其有权利投诉和提请行政复议。
从搂主的叙述来看似乎工商部门没有以上职权可以到小区没收居民的椅子,而且其行为粗暴蛮横,实在是属于“野蛮执法”,在程序上有不合法也有不合理的地方。这就是我国当前的状况:相当一部分的执法人员素质低下,败坏执法人员形象,执法效率低,导致法律的形象大打折扣,使法的公正、正义的价值不能得以实现。实在悲哀。
解决的方法有:向以上执法人员所在部门投诉,投诉后得不到妥善处理的,可以对该部门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可否认,最终能否得到满意的结果尚难肯定。这就是我国目前的法制状况,有待改善。完全可以肯定,法制会越来越健全,像以上这样的状况会越来越少,因为这是实现法治的必然趋势。请楼主在愤愤不平的同时怀着些许期望吧。

我是法学院大四的学生,

我虽然也看见了类似的野蛮执法的行为,我也非常反感。我十分支持把这些行政执法人员打倒。

但是,我认为你叙述的方式是有一点过于感性,而缺乏理性分析。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确实有程序性问题,如出示证件,言语要有起码对人的尊重。但是,我相信这些执法人员执法一定是有原因的,我不大相信他们穷到要去生活小区里抢几张凳子之类的,我相信工商部门他们平时集体贪污的钱已经够多了,不需要这样做的。

我假定一种情形(你们可以不同意,我是说一种类似的可能性):小区里一群老人无聊在小区里面打麻将下象棋,结果,吵了小区的一部分居民的生活和学习,于是有人举报到行政执法机关,由于这个地点不属于正规注册的老人活动中心,所以,执法机关就前来取缔,取缔过程中,由于,一些执法人员素质差,不礼貌执法,结果造成了极为不雅的情况,让任何人看了都不舒服。但是,作为法学专业的我,我不认为这样的行为是错的,从法律的角度,无法找到他们行为的违法性。

你只能说他们在执行法律的时候,方式不是很合理。换个角度,如果你的职务就是制止行政违法行为,而被执行人打死都不配合你的本职工作,你的工作没法完成,你会不会急?也许第一天你可以态度好,半年后,你就无法这么镇静礼貌了吧?

我不是为那些粗暴执法的人开脱,也不是说被执行人刁民。我们都非常同情那些踩着脚踏车的车夫,开摩的车夫,但是,取缔他们的交警难道不是两头受气,你们以为他们喜欢这样被群众暗地骂他们霸道没有同情心?交警能从没收中赚多少钱(当然也有个别可能)。这是制度法规要求他们这样做,如果他们不这样做才是违法,是行政不作为啊!

一个你们可能都听过的真实的故事,你们就会发现我们看问题的症结所在了。一个中国著名城市的市长在南美开会,中国的市长看到南美那个城市的贫民窟,他说这要是在中国我们早就取缔了,改造成商品房了。而那个南美的某个市长说在我们这里,我们无权拆除贫民窟,因为,他们也是我们的市民,虽然这里破旧不堪,但是,他们只能住的起这样的社区,在我们没有能力帮助他们的离开这里的时候,我们无权拆毁这里。

当脚踏车夫和摩的司机如果不从事这个工作就没饭吃的时候,失业国家不能保障就业的时候,国家却为了让城市光鲜亮丽,不让他们工作的时候,你应该骂那些执行职务的交警、城管、工商人员,还是骂那些挣扎在城市边缘的脚踏车夫?还是国家的非人道的政策和法律?

作为执法人员有必要出示或者说明自己身份,说明事由,做法的确有问题,但是合法与合理往往是有冲突的,合法不一定合理,合理不一定合法

有程序违法的成分

当然是违法的。
确有此类事情,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比如向市政府或者新闻媒体。

当然是违法的。
确有此类事情,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比如向市政府或者新闻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