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黑牛:关于辞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8:06:51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无须任何理由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我若提前30天提出辞职,单位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若30天后离职,算违约吗?
若单位向我提出赔付违约金,或赔付相应的经济损失,是否是违法的,好象劳动法中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九条: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解除权。但由于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直接损失。
用人单位违反诚信原则,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来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可确认违约金条款无效。
若这样,我似乎应该赔付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我该怎么办?

不算,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附条件单方解除合同权,条件就是提前30天提出。

单位没有理由不同意的。这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但是你要正式的书面的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