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宇集团: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一个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01:04:46
顺风科技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顺风公司)欲开发一个农业服务计算机软件。设计思路是将我国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分类、危害、预防、用药等有关内容编制成专家系统。投资决策做出以后,顺风公司聘请了一个顾问小组对该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合同条款上载明,顾问小组对“农作物病虫害技术指导专家系统”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评估该开发项目所需费用、投资和实施后可取得的技术经济效益,咨询方式为顾问小组对咨询题目提交以分析为主的咨询报告,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之内。顺风公司的义务为提供充分和必要的资料、数据及有关协作事项,支付咨询活动的一切经费开支和一次性支付报酬1.2万元。上述合同条款均由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数月后,顺风公司开发的“专家系统”软件方式发表并投放市场,然而因价格较高、难以推广等原因,市场销售情况不好。公司不仅未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而且连开发投资也未能收回。在这种情况下,顺风公司认为其所受到的损失与顾问小组未能预测分析到不利情况有很大关系,顾问小组提交的咨询报告中“报喜多,报忧少”,因而导致该项目草率实施,提出追回已支付的1.2万元咨询报酬。双方争执不下,于是顺风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顾问小组退还咨询报酬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根据案情请回答:
1、本案合同是属于技术服务合同还是技术咨询合同?为什么?
2、该类技术合同法律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是什么?
3、本案顺风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顾问小组退还咨询费? 为什么?
4、本案顺风公司发生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

1.依据我国合同法之规定,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因此,此合同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2.依据我国合同法之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影按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受托人应按照约定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达到约定的要求.
3,从本案题目中没有发现咨询小组出现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的情形,至于顺风所说咨询小组未分析到不利情况则涉及到咨询小组的咨询报告是否符合要求.这就要看双方是否已对此约定,即使没有约定,从案例来看在合理期限内顺风并未对咨询小组的报告提出异议,则应视为咨询小组履约符合约定.并无违约或履约有瑕疵等行为.因此顺风无权要求咨询小组退还咨询费.
4.顺风的损失应有顺风自己承担.依据我国合同法之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做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显然从此案例中看不到双方对此另有约定,因此,顺风的损失应有顺风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