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常用词根大全:房产继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13:23:42
曾祖父留下一套房子,叔公和爷爷一起住,但后来叔公搬出去了,爷爷一家人在这房子里住了快30年了,后来爷爷去逝了,把房子留给我爸爸和叔叔,房产证上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但30年后房子要拆迁,政府要补钱,我叔婆以原来在这房子里住过的理由,要分一笔钱,但现在房产证已是我爸和叔叔的,他没权像我们索取吧?

1、根据继承方面的法律,如果你叔婆有证据证明,该房屋为你曾祖父的遗产,且你爷爷和你叔公一直未对你曾祖父的遗产进行分割,那么,她有权主张进行遗产分割。你家可以寻找证据,证明你爷爷和你叔公已对你曾祖父的遗产进行分割,或你叔公已放弃对房屋的继承。
2、根据法律方面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如果你曾祖父已去世超过20年,或你爸爸和叔叔已取得房产证超过20年,你们可以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她们的请求(如果已起诉)
不过,事情已过30年,你叔婆能证明该房屋为你曾祖父遗产的证据应当不多或不宜收集。

无权,该房屋的所有人是你父亲和叔叔

按理说是无权.
但也要看你爸爸和叔叔取得房产证的途径是否合法,是否有重大误解.
如果你叔婆可以提供足够有利的相关证据,证明她或她后代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是由于某种重大误会,才把房产转入了你爸爸叔叔的名下,她还是有希望打赢官司的.

你叔公(应当是你爷爷的亲兄弟吧)是否明确表示过放弃继承,如果没有,那么你爷爷把房屋留给你爸爸和叔叔的行为存在缺陷,甚至可能无效,但鉴于事情涉及的时间很久远,所以建议还是聘请律师代理为好。

从你讲的情况看,你的叔婆有权主张此房的产权。不过从证据上讲,对她不利,她要提供这房是你曾祖父的遗产,而且,遗产没有进行分割,你叔公没有放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