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康24 1.4g:求助,老人赡养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07:19:56
先说说我们家的情况,我外婆有两个儿子,五个女儿,两个儿子最大,小的都是女儿,其中大儿子死了,最大的女儿很早就断绝关系没有来往了.只剩一儿四女,这些年来,按照农村从来的习惯,外婆前十多年住在女儿家,后来大部分时间住在儿子家,但是由于和儿子家关系处理不好,常有矛盾,每年女儿都会轮流接她到自己家玩3,4个月到半年不等.但是近来,矛盾激化,儿子坚决不赡养母亲,虽然住在他家,但是常年不管不顾,饭都不给吃,由女儿送饭去吃,女儿想把母亲接过来但母亲执意要在儿子家.
前天母亲由于积郁成疾,再加上没怎么吃东西,晕倒在地,女儿门闻讯赶到后与嫂子发生争吵,后母亲不去医院,又被送回儿子家.今天儿子找到妹妹,发生争吵,明确表示不赡养母亲,要求将母亲接走.所以女儿们决定以法律方式解决,请问这种情况,法律上会对儿子,女儿在赡养义务上如何分配?儿子认为他已赡养母亲多年,已无须再尽义务,这该如何处理

儿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
如果要进行诉讼的话,老人是原告,以所有的子女为被告(去世的不算),原则上子女要平均承担老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子女可以适当减轻一些。
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已经在前些年承担了大部门的赡养责任,以后就不想再承担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他仍然好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对于前些年比其他子女多承担的部门,可以要求其他子女返还。

赡养老人是儿女必须应尽的义务,而且是无任何条件的!!
儿女没有任何理由拒绝赡养自己的父母!!
你可以让你的外婆起诉儿子,由法院来裁判.
如果你是在天津,我还可以帮住你更多.

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负同等的赡养义务。若以法律方式解决,只能由老人起诉,他人无权起诉。

老人的女儿或者儿子都由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