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慧婴儿游泳馆:懂法律的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2:30:37
前年,我在方正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今年春天坏了,于是携带三包卡,发票去方正维修部维修.在维修期间,方正维修部遭窃,小偷把我的电脑偷走了.事后,维修部的负责人说会给我们一台与我那台型号一样的笔记本电脑,但需要一段时间.因为我那时急需电脑,所以他们把他们维修部里的方正旧笔记本电脑给我先用.可到现在,我向他要那台新的笔记本电脑,他说因为是前年买的,已经没有这个型号了.除非我再给他2500元,他给我一台新的其他型号的电脑.
可是在原先那台遭窃的电脑里,有我的很多电脑作品,以及一些公司的重要文件.而且是在他们维修部被偷的.我是否可以让他赔我一台其他型号的电脑,而且要赔我一些损失费以及误工费用?

可以,请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你的要求是合理的 因为当你把电脑交给他们维修,付了钱以后就构成了合同关系,在一定范围内,你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